关于2018年元旦、寒假(含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和我校校历,现将2018年元旦、寒假(含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寒假(含春节):1月22日至2月25日。 (一)全体在校生按校历规定放假。 (二)全体教职员工于1月23日开始放假, 2月24日(星期六)上班,2月25日(星期日)正常休息。 (三)附中、附小的放假安排按北京市有关规定自行决定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在假期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要安排好值班人员,明确职责,加强考核;注意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和卫生防疫,重点部门更要加强防范;同时认真做好新学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顺利开学。 (二)各单位要安排好轮流值班,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落实值班任务。寒假期间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值班期间,各单位至少应有一位负责人在京,各单位正职负责人出国或离京的,应向主管校领导请示并报告学校办公室。各单位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规定,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保持手机畅通,不得擅离职守。 (四)带班领导要掌握本单位安全动态,值班人员应细致妥善处理相关事项,热情耐心接待来访人员。如遇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应及时请示报告本单位带班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理,并第一时间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相关情况。 (五)请各单位于1月12日(星期五)前将寒假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纸质版并电子版报送至学校总值班室。 地 址:明德主楼1314房间
值班电话:62511081、62511084
学校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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