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儒院教学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7108|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辽宁阜新高中女生军训期间跳楼 官方称不存在体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8-27 14:35: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辽宁阜新高中女生军训期间跳楼 官方称不存在体罚

     军训这些天无疑已经成为“热词”,昨晚,人们刚刚得到湖南龙山县处置“军训师生和教官冲突事件”的结果,又传来“阜新高中女生军训期间跳楼”的噩耗。军训到底怎么了?其内容安排、教官配备以及众多学生学员的心理之间是一种怎样的现实关系?北京青年报记者以北京为样本在军营中对学生学员进行了调查,北京市教委等权威部门也做出了相应的提示。
辽宁阜新市育才中学高中部女生王静薇,在军训期间因军姿不好被老师扬言开除,回家后跳楼自杀。对于孩子自杀谁该担责,学校与家长各执一词。家长认为学校应负一定责任,但阜新市教育局调查后认为,班主任老师及军训教官不存在侮辱、体罚学生的现象。
    家 属:军姿不好被惩罚
    “19日上午11点多,孩子母亲接到老师电话,说你赶快把孩子领回去,我不愿意看见她。孩子父亲和大姑赶到学校,看孩子在走廊罚站,老师说孩子在军训中有军姿不好、休息时坐教官席等行为,不让孩子参加下午的军训了,让家长把孩子带回家管管,下午1点多孩子回到家,结果当天晚上就出事了。”王静薇的舅舅王晓峰说。
王晓峰说,从学校走廊监控视频上能看到,上午10时许军训结束后,王静薇被班主任何老师带到教导主任办公室,过了一会儿,学生是捂着脸哭着出来的。何老师又把学生带到自己办公室门口,将近40分钟时间里,学生一直站在办公室门口。“据回家后王静薇向其姥姥描述的情况,何老师用手指戳她胸前,并进行语言侮辱,说孩子自私、闷、没有感恩的心,还扬言要开除孩子,孩子回家后一直在哭。”
据家长后来向军训教官了解的情况,当天军训结束后,教官共留下10名军姿不好的学生进行强化练习,之后就解散了,教官对王静薇没有特别印象。可能是之后王静薇坐在教官席上休息,成为老师训诫她的原因。
    教育局:不存在侮辱体罚学生
    记 者从阜新市教育局了解到,事件发生后,教育局组成调查组对此进行了调查,目前调查结果为:班主任老师及军训教官不存在侮辱、体罚学生的现象,据其他老师证实,老师和学生之间谈话时双方语气一直都很平和,学生在走廊里站着是在等待家长。班主任老师并没有开除和劝退学生的语言和行为,如果学校或家长有异议,市教育局建议有异议方通过法律途径,由公安和司法部门介入调查。
“阜新育才中学属于辽宁省阜新市育才教育集团,是一所私立学校,听说这学校老师体罚学生是家常便饭。真没想到孩子刚考上高中就出这事儿……”王晓峰难过地说,事情发生后,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见到了班主任、学校的书记。“班主任对自己说过的话全盘否定,说记不清了,书记说自己是受集团委托,问什么我定不了,得和集团联系。到现在也没见着阜新育才高中的校长,校方认为他们没有任何错误。”
    专家:军训手段陈旧易激起逆反心理
     军训原本为了让孩子们在“劳其筋骨、苦其心志”中磨炼意志、促进成长,但是最近几年来,一些学校在军训过程中事故与意外的频繁发生,让社会舆论质疑军训的结果与目的背道而驰。有网友认为,不是军训太残酷,而是孩子们太娇气。但是也有声音认为,这将批评全都倾泻到学生身上,显然有失公允。学生对于挫折困难的承受能力差,固然与学生自身意志坚韧与否有关,但更大程度上却反映了当下教育领域重应试、轻素质,特别是学生情商低、毅力和抗压能力不足。一旦遇到“麻辣教官”,身体和心理都出现问题。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范先佐认为,军训是高中学习生活的起步,也是不可缺少的一环,但频繁发生的事故需要引起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警惕和重视,一方面是现在的军训手段陈旧,很多教官自身文化程度不高,也不懂学生心理和教学方法,仅仅让这些学生站军姿、走队列,收效甚微,甚至有的教官采取体罚等强制形式,还会激起孩子逆反心理。另一方面军训只是磨炼学生的手段之一,更重要的还要靠日常的锻炼,特别是在这一过程中,加强学生的抗压能力培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8-27 15:04:39 | 只看该作者
联系前一个有关军训的群殴事件,军训的话题可以勾起我们无限的感慨和连绵不绝的思考与争论。
第一,军训是国家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课程(比如两课)还是公民服兵役的形式(由兵役法规定这一活动)?如果是后者,那没有接受高中和大学教育的公民是否是合法逃避义务兵役?“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兵役法)那么接受军训是不是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
第二,“高等院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对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学生,再进行短期集中训练,考核合格的,经军事机关批准,服军官预备役。”(兵役法45条)按照这一条之规定,军训—优秀——集中训练——军官预备役,那么学校的军训是否可以视为预备役的预备役?
学校的军训到底是一种性质的活动?学生在此活动中受到的侵害是否有救济机制?
第三,根据前两个问题,学生与学校在军训期间是一种怎么的关系?特殊权力关系?
       除了在法律的范围内讨论,我还想到了一个很好玩的视角,那就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军训在学校中的沿革。从国防教育的视角来看,我们似乎可以整理出军训在教育史中的发展脉络,古代的六艺中存在着军训的内容的,而近代以来的不少教育理论也提倡国民教育中的军事教育,军训在近代的战火之中发展起来,并且扩展到学校教育的各个领域,成为学校军事化的动力之一。我们不妨讨论一下,学校组织军事化的历史和影响,这可以联系到中国共产党的多数学校早起都是以军事化形式组织起来,这些组织经验对今天的大学变革有何影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中国人民大学|通儒院反馈|通儒院   

GMT+8, 2024-11-15 23:28 , Processed in 0.127584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Templated By 【未来科技】设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