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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作业——论美育在现代高等体育教育中的必要性 耿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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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3 21:44: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中国一直以来人们谈到教育的第一反应是文化教育,我们忽视了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体育教育,而在体育教育中,美育又往往更加受人忽视。关于中国高等教育的弊病人们谈论已经很多了,我不想再画蛇添足。作为一名哲学院的学生,我想从与我的专业相关的角度谈论美育在当前高等教育中的必要性。
体育是现代高等教育中塑造学生健康体魄和全面人格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体育本身不仅注重对身体机能的训练,而且还有以各种形式存在着的美,这包括形体美、气质美、节奏美等等。然而,在中国的大部分高校中,体育只单纯作为一种锻炼身体,培养学生身体素质的教育类别,而原本其中包含的对学生的心理和审美意识能力上的熏陶功能却经常受到忽视。在高校体育教学中提高对美育的重视程度,增强学生的审美品格,提高自身高雅气质,对于现代高校体育教学发展是十分必要的,更是培养高素质并具有健全人格的现代人才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点。
每当我们团坐在电视机前观看精彩的美职篮比赛时,我们都会为篮球场上飞身上篮的科比一记又一记精彩绝伦的扣篮动作所惊呼,这展现的不仅仅是力量的瞬间迸发,也不只是单纯的激情地释放,更不是个人身心的简单的感受。其实,这就是运动场上的美,一种让我们折服的于体育运动中特有的美。当然,不只是篮球,为我们所熟知的足球、排球、乒乓球、游泳等等看似跟美毫无关系的体育项目中,只要我们仔细的观察每一场相关的专业的比赛,我们都可以找到每一项运动独有的美的存在,它或是存在于运动员本身的形体之中,也可能是运动过程中的每一个动作,更有可能在于器物与运动员的完美配合之中。体操、健美、健美操、击剑、花样滑冰、跳水等等,这些本身就是在用人、物等追求美的极致的运动。运动在无形之中表现出的美感,真的是无意的么?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我们不否认,美有一个特性——无处不在,罗素说过:“不是没有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是的,但是,发现美的眼睛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的。如何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这才是关键。美育,就是用来教会我们寻找美、发现美、甚至是创造美的有关美的教育。接下来,让我们看一下美育和体育之间的千丝万缕的关系!
首先,我们应当明确“美育”的本质究竟是什么。笼统的说,“美育”是教育人如何理解认识美,如何具有一定审美意识,熏陶人们对美的感觉,并让这个内在的对美的认识与感受外化于每个人的形体和气质上,是“利用美学感知规律所从事的教育”[1]。那么什么又是“美”呢?黑格尔在其《美学》一书中,将美的范围划分为自然美和艺术美两大范畴。对于自然美,“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固然常说美的颜色,美的天空,美的河流,以及美的花卉,美的动物,尤其常说的是美的人”[2]。自然美诉诸人的主观感性经验,是一种人类的主观感受的对象,是一种外在于认识主体存在的作为感性经验对象被认识的固定的客观存在的事物。自然美的对象并不是自由的,不能作为主体自由意识的活动的产物,不是由主体的运动产生的,而是客观存在的,始终固定的。因此自然美是一种较低级的美的形式。相比于自然美,艺术美要高级一些。它是人的主体的外化,是主体通过自由意识的实践运动创造出的作为审美客体的对象,比如绘画、雕塑、音乐、诗歌等。虽然是审美客体,却是主体自由的创造,是主体本身自由的显现,可以说是主体的部分的外化。这种美并不因为它的高级而只能被天生具有一定艺术才能和天赋的人们培养。黑格尔说,“艺术家的才能和天才虽然确实包含有自然的因素,这种才能和天才却要靠思考,靠对创造的方式进行思索,靠实际创作中的联系和熟练技巧来培养”[3]。也就是说,对艺术美的理解和意识是可以通过后天的训练和教育培养的,这也就阐明了美育的可能性。这两种美,无论高低,都是我们主观心灵的反映,都达到了审美主体和客体统一。我们在美育中所学习理解的美就是自然美和艺术美的统一。
其次,要论述美育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必要性,还应探讨教育中美育和体育之间的关系。第一,体育只有结合美育,才有可能塑造完整的人,使得人的肉体和精神融合统一,生理和心理协调发展,进而达成一个完善的人格。从历史上看,体育始终是离不开美育的。原始的体育活动往往与艺术、宗教等活动联系在一起。古希腊人热爱体育,而当时的体育目的除了培养守卫者们强壮的身体,也是对人们的人体进行健美的塑造[4]。中国武术,作为体育的一种,是强身健体的一种方式,同时也作为美育的方式教育习武之人体会自然的和谐与美感,而只有结合了体育和美育,习武之人才得以保有健全的人格,而不至于成为只会打架斗殴的俗人。第二,体育本身包含美的因素。“一方面,体育作为身体的教育,具有促进人体健美的功能;另一方面,体育作为身体协调自由的活动,使运动者和观赏者产生强烈的审美体验”[5]。体育就如同艺术美,只是我们创造的对象并不是画作、乐曲等一些身体之外的事物,而就是我们自身的身体。体育实际上是我们主观自由意识活动下的精神上的美的理念的外化的过程。“体育运动的发展,同时意味着新的艺术现象出现,人类的运动美和人提醒想特征在这种现象中被体现出来”[6]。第三,美育对体育有助益的作用。体育讲求身体的协调运动,而身体协调本身是主体心理协调的外部体现。由于主观活动是主观思维的体现,当主体本身对美的理念没有任何概念,心理和精神不和谐一致时,他的活动很难维持协调。美育的意义就是使得认识主体习得美的意识并达到心灵的高度和谐融洽,这对其外在的身体运动的协调有很大的帮助。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认为从小学音乐舞蹈的孩子们行为举止更显得得体、协调、有气质,比起那些没有受过类似教育的孩子更加容易接受新动作上的学习。
此外,美育不仅是简单的一门独立的学科,我觉得美育实际上是本身存在于各门学科中的,只是因为思维定势的学科界限不易被发现。因为,每一件事情都是一件综合的复杂的存在,只要这件事情或者这样东西需要发展会自己进步,会自觉地向着极致和完美发展,那么在这一究极进化的过程中,美自然而然的就会成为其中的地一部分,而且是必不可少的意义重大的一部分。只有是高级的事、物,或者是处于高级阶段的事、物才会存在美。体育作为一个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其发展同样如此,发展到现在,体育自身对美德追求已经存在,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体育自身的发展和人们对体育的认识变化来看。首先,我们看一下体育的发展:近些年来,体育已经发展的越来越完善,竞技水平越来越高,体育动作的规范性、合理性和专业性也是越来越高,在进一步的追求规范与专业的过程中,体育运动的这种规范、专业、人性化都是美在体育中出现的一种体现,人们不仅要看比赛,还要看到精彩的比赛,体育运动这就不得不美了。接下来,再来看一下人们在体育人事方面的变化:现在的人们已经不再简单地追求激情的体育竞技和野蛮的强健体魄,人们希望可以通过体育是自己的身心得到解放,原先那种通过身体疲劳而是自己忘掉忧愁释放烦躁的笨办法已经不再适合我们现在的要求了。只有可以产生美的体育活动才可以满足人们现在的要求,因此,人们在先在的体育认识过程中发现了体育的一种新面目,这就是“美”的体育。
由此可见,美育的作用不是简单的告诉或者教会学生什么是美,或者怎么样来发现美,而是要帮助学生们养成美的习惯,不仅可以发现美的外在的存在,而且可以在自己的精神深处感受美,体会美,进而被美感染、熏陶,最后形成自己的内在,让美成为自己气质的外化。
现今中国高校的体育教育普遍缺乏美育的配合,而单纯把体育成绩、身体素质作为体育的目的,这可以说是只注重体育的功利主义价值,而失去了体育本身的塑造完善健全的人的目的,造成了体育本身的异化。高校培养人才的意义并不是为祖国在奥运会上争得更多的奖牌,而是为祖国输送拥有健全人格的、能够协调地处理各种问题的完善的成熟的人。高校体育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中一个无法替代的部分,一定要承担起培养身体和精神和谐统一、健康、得体的完善的人的重任,也正因如此,美育在体育中的配合也是必不可少的。
                                                                                                                                                     2012级哲学本科班 耿利杰
                                                                                                                                                     学号:2012202869
参考资料:
[1]滕守尧,《美育——教育现代化的关键》,《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02期
[2]黑格尔,《美学》,第一卷,第4页,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1月
[3]黑格尔,《美学》,第一卷,第35页,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1月
[4]杜卫,《美育与体育关系论》,浙江师大学报,2000年03期
[5]同上
[6]萨拉夫,《论体育运动美学》,《国外社会科学》,1985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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