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季学期(2013年11月20日修改) 法学基础先修课*(Introductionto law ) (教学大纲与课程资料) 任课教师: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周详讲师 课程对象:教育法学专业课,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方向研究生以及博士生选修。教育法学方向先修课。 课程目标:围绕教育法学的相关内容,对涉及的法律基础知识和原理进行详细讲述。通过案例教学,让学生对法律的一般性原理有全面的了解,形成自身对法律价值的基本判断,形成固定的法律思维,养成法律思维习惯。 课程内容包括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形式、发展以及法的制定和实施等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 图书馆资源: http://www.lib.ruc.edu.cn/103788/103807/72987.html
Gale--LegalTrac LexisNexis Academic Lexis.com Westlaw International JSTOR 免费资源: http://www.findlaw.com http://supreme.justia.com/us/ 教学方式:课堂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以课堂互动为主。 本学期(2013年秋季学期)安排17次课程。 考试方式:出勤考察(10%)+平时表现(50%)+学期论文(40%) 学期论文的基本形式: 研究内容:(1)从法律的视角分析教育现象; (2)从法理学的角度对教育法律、法规条文进行理性分析; (3)对教育案例、判决进行分析,揭示其合理性与不足。 论文要求: 字数:3000-5000字评析 分数:分数提交之前,可以根据老师意见进行一次修改,取两者分数高者作为最终成绩。 成绩提交系统之后,无法修改。 参考书目: 李太正[等]著,法学入门,台北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2010年版. 舒国滢,法理学导论(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Grilliot& Schubert. Introduction to Law and the legal system. Houghton Mifflin Co.,2000. 法学总则 法律的基本概念 第1部分 法的定义与法学基本概念 主要讲授的内容包括:法的意义、权利、义务、构成要件、法律效果与制裁 法学的研究方法,如何去理解“法律”。 《论自由》 第2部分 法制史与当代法系 主要讲授:法律制度的稳定与变动、对法律史研究采取的不同观点、当代法系、法律的继承与移植。 《从前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的美国法律思想》 第3部分 自然法与法学流派 主要讲授著名的法哲学家和自然法学家的基本思想、介绍世界各大法学流派及其演变、对中国法律发展的影响。 《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 第4部分 法律的渊源与效力 主要讲授:法律的渊源、法律的种类、法律效力的意义、依据、对人的效力和时间效力、空间效力。 恩吉施《法律思维导论》 第5部分 法律的适用与价值 主要讲授:司法机关适用法律的原则、行政机关适用法律的原则、法律适用的方法、法律解释、具体化和补充、讨论法律现象与活动的核心价值。 《法律与国家》 分则 重要的基本法律 第6部分 宪法与行政法的基本问题 主要讲授:宪 法、行政法基本原理、价值、方法等。 《公法的变迁》 第7部分 民法基本问题 主要讲授:民法的意义、制定、民法典的体例、民商合一与分立、民法权利的实现、民法的内容 《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第8部分 刑法基本问题 主要讲授:刑法的意义及其内容、罪刑法定原则与从旧从轻主义、犯罪论与刑罚。 《论犯罪与刑罚》 第9部分 程序法的基本问题 主要讲授:程序法的价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 《程序正义-向个人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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