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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留基委公派硕士项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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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0 00:33: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
2017年硕士研究生公派项目的通知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应首先通过学校推荐,才能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选拔。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等请查询http://www.csc.edu.cn/chuguo/s/725
现将学校选拔推荐流程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1、选派对象:2017届本科应届毕业生
2、选派专业:申请人专业仅限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以申请攻读的专业为准)。
3、申请人在校内申请时,就必须提交一个学校的录取函复印件(不要提交多个学校的录取信),否则学校不予推荐。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5、成绩优良,GPA不低于3.0,申请时不得有不及格必修课程(不包括重修通过的课程)。
6、身心健康,无不适合在外学习的疾病史。
7、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能适应国外的学习和生活。
8、学生应有足够的经费来源承担在外学习所需费用。

二、校内选拔流程
1、学生申请:3月29日8时截止
学生在“数字人大——本科教务管理——本科生交换项目管理”中按系统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结束后,请将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必须提交,否则学校不予推荐)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语言成绩证明获奖及科研、社会实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还学生,复印件需交至国际学习中心)3月29日11时前交至学院教务科(国际学习中心不接收学生单独提交的材料)。
2、学院审核推荐:3月30日11时截止
学院(系)对学生的学习能力、身心健康以及政治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确保真实,并将学院推荐表(加盖学院公章,由主管院领导签字),以及学生其他申请材料于3月30日11时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国际学习中心(科研楼B座603)。
3、学校选拔推荐
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学校将综合考察学生GPA、语言水平、综合素质确定推荐名单。

三、注意事项
1、校内申请时,就必须提交一个学校的录取函复印件(不要提交多个学校的录取信),否则学校不予推荐。
2、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完申请表后,请务必提交,报名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为准。
3、学生报名的同时,应根据国家留学生基金委的要求,完成其他相关手续,并备齐相关申请材料。


教务处
国际学习中心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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