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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献] 莫雷尔法案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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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3 11:24: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莫雷尔法案》的颁布 


  在1850年特纳提出的“产业大学计划”的影响之下,佛蒙特州的国会议员莫雷尔于1857年首次向国会提出赠地学院议案,要求联邦政府拨赠公地给各州,设立学院进行农业及工艺教育。但该议案在1859年遭到民主党布坎南总统的否决,直到1862年共和党的林肯总统上台后才正式批准了《莫雷尔法案》。 


  《莫雷尔法案》规定:联邦依据各州拥有的国会议员人数向各州提供土地,由出售此种土地或土地证券而获得的款项,建立永久性基金,资助和维持至少一所学院, 该学院不能排斥科学和古典学科, 还需要开设军事课程,但其主要课程必须按照各州议会分别规定的方式,讲授与农业和机械工艺有关的知识。依据1860年各州拥有的国会议员人数,每州的一名议员可获赠3万英亩的土地。该法案通常被称为《1862年莫雷尔法案》,此后联邦政府又相继颁布了《1890年莫雷尔法案》,将联邦政府最初每年向各州的拨款由15,000美元增加至25,000美元。 


  虽然说《莫雷尔法案》的颁布完成了其立法程序,但是由于该法案并没有具体的实施条文,因此各州在具体的实施上也就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威斯康星州就将土地赠予基金直接拨付给威斯康星大学支持它开展农业和机械工艺教育。威斯康星大学也因此获得了发展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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