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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专业介绍:教育法学(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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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0 19:54: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专业介绍:教育法学(2015版)

  1.本学科是硕士学位授予点
      本专业是中国人民大学的特色优势学科,是全国唯一由国务院学位办下文批准的“教育法学”硕士学位授予点,2000年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在《授予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外特批设立,准予中国人民大学在教育学一级学科下授予“教育法学”硕士学位。
      教育法学专业至今已经历时15年时间,形成了完整的研究生培养体系,2012年,“创立与发展教育法学科学”获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2.本专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法学理论、中国教育法制建设、教育管理与法治、中外教育法比较等。本专业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既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知识、又有科研及管理能力的教育行政人员、高校师资及与教育相关的管理人员。

  3.师资力量
      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学术队伍梯队合理,学术带头人秦惠民教授担任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咨询专家、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高等教育管理研究会理事等,在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领域和教育法学界有较大影响。
      博士生导师:秦惠民教授、孙霄兵(兼职教授);周光礼教授、申素平教授;
      硕士生导师:严平副教授、周详助理教授等。

  4.专业背景、专业概况、建设成果
      本专业承担了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研究项目,其中,秦惠民教授目前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全国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及其它由政府委托的项目和横向研究课题多项。申素平教授目前主持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项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青年专项重点课题等研究项目。
      教育学院长期和教育部法制办公室、政策法规司合作进行有关教育立法、教育法学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编译出版国外教育法学著作等。

  5.对外学术交流
      本专业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以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教育研究机构和国际组织开展交流活动。教师多次出国考察、访问、出席国际会议,并经常接待来访的各国学者。

  6.毕业生就业去向
  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等。

  7.主要开设课程
  教育法学、比较教育法、教育管理与法治、教育管理学、教育政策分析、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育行政与执法、美国联邦法院教育判例评析、法律基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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