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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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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0 12:2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2011-10-21 9:28 科易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日前,北京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64家国家大学科技园通过审核、可享受2011年度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条件。那么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科易网政策服务中心对此进行了解读。

  国家大学科技园是以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大学为依托,将大学的综合智力资源优势与其它社会优势资源相结合,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产学研结合提供支撑的平台和服务的机构。

  国家大学科技园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重要通道,主要功能是充分利用高校的人才、学科和技术优势,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培育高层次的技术、经营和管理人才;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支撑体系建设、产业化技术支撑平台建设、高校学生实习和实践基地建设,为入园创业者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

  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每3年对国家大学科技园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达不到考核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考核条件的,将取消其"国家大学科技园"的资格。

  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政策为:国家大学科技园自认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和税务行政管理部门制订。

  享受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科技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科技园的成立和运行符合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认定和管理办法,经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取得国家大学科技园资格;2)科技园应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3)科技园内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科技园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60%以上(含60%),孵化企业数量应占科技园内企业总数量的90%以上(含90%)。

  其中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政策为: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政策为: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园的收入,按照税法及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使用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征收对象的税种。纳税人是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税是按每年每平方米征收的年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政策为: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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