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在这份通知中,共提出了五项要求,其中第五项要求:“切实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的管理。各高校应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解决住宿问题,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紧接着,国内很多省市的教育主管部门都发出了类似的通知,许多高校则忙于制定具体的管理与处罚规定。
应该禁止大学生校外租房吗?
校外租房宜疏不宜堵
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租房禁令的出发点虽好,但理由却并不充分。
住学生宿舍是大学生的一种权利,而不是一种义务,大学生有权放弃这种权利。不可否认,一些出租房在治安、卫生等方面确实存在诸多问题,但这并不能成为禁止大学生校外租房的充分理由。一些学生宿舍也并非完美无缺,学生宿舍里发生的偷盗甚至刑事案件也是时有耳闻,但我们并没有因此禁止大学生住宿舍。此外,大学生中的大多数都已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他们有权自行决定住在哪里,并且不应因为上大学就丧失这一权利。教育主管部门的一纸禁令,至少说明其管理还不够“艺术化”,以为“一禁就灵”。孰不知,即使这一禁令合法有效,在现实中也难于不折不扣地执行。对大学生在校外租房这样的事,宜疏不宜堵———学校可以要求有租房意向的同学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说明,班主任或辅导员则应详细告知租房的利弊及应注意的问题。至于住学生宿舍还是去校外租房,还是让学生们自己决定的好。
京华时报
禁租返校令只宜是过渡
教育部的禁租返校通知,不能再将今天大学生的自由气质塞回昨日的校园管制的瓶子里。如果教育部门真的决心以铁腕破局,则禁止大学生校外租房的主张与命令,客观上也只能是一个过渡性的政策与现象。以最大的善意而观,我们能够期待的,是在这个过渡阶段中政府可以赢得可能的时间,一方面改善校内的住宿条件,以真正物美价廉又安全的市场要素来赢得大学生的芳心,另一方面则也要尽力改善大学生的校外生活环境以及积极培育年轻人的自我负责意识与能力,为最终结束权威与自由的冲突做好准备。不过话又说回来,大学生的自我负责意识与能力,终究不是关在笼子里就可以造就的,正如要学会游泳,到底还是要跳进水里去。在这个意义上,教育部的禁租令,应该只是个过渡性政策。
南方都市报
质疑强行禁止大学生校外租房
诚然,少数在校大学生在校外租房相继发生抢劫、伤害等刑事治安案件是教育部门不允许大学生校外租房的直接原因,因此说,本着关心和爱护大学生的意愿,教育部门限制大学生租房也有一定的必要。但是,作为管理者,教育部门应当分清自己权力和职责的界限,一定得主次分明。
大学生作为成年人,有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的自由和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说,租房是属于个人私事,这并没有侵害别人的权利、损害他人的利益,当然不是什么违法行为。明令禁止高校学生校外租房总得有个正当的理由,否则就是越俎代庖。想想,现在大学生连婚都可以结,为什么连租房的自由却能被剥夺呢?
红网网友 蒋晨
高校生活条件亟待提高
不知道相关部门在下发通知、制定规定时有没有去调研过?为什么在当前学费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却越来越多?说实话,学校里面比较安全,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大学生是不会到外面去租房子的。但是,现阶段某些高校的学生住宿不但环境有待改善,收费也高。在生活方面,按时断电,不定时缺水,更甭说空调、热水器,真是冬冷夏热、四季分明;在管理方面,因为扩招,辅导员管理不过来,而宿舍管理员素质良莠不齐,问题同样多多。在不少城市,一个宿舍4到8人的住宿费肯定能租到比学校宿舍面积更大、设施更好的住房。
学校既然收了费,服务是第一位的,不能总是拿老一套模式来管理学生公寓。比如可以开展关于如何提高学校宿舍人性化、民主化管理的讨论,切实提高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质量,要让在校外租房的大学生自动回到学校的怀抱岂不更好?
人民网网友 青狐
《时代潮》 (2004年 第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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