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近日,有单位和学者就我国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十年评价发表了相关研究报告,其中一些有关数据引起社会关切,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国家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答:进入本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一是实施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不断改善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在广大农村地区,最漂亮的建筑是学校。二是从2006年开始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率先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从2008年开始,这一政策推广到全国城乡所有地区,有力地保障了适龄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三是普遍建立了学生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并不断提高补助标准。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约2600万在校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这些政策的落实,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加之家长对子女教育越来越重视,送孩子上学成了自觉行动。我国小学入学率从2001年的99.1%到2011年的99.8%,一直保持着稳定增长状态。 问:我国小学辍学率有没有大幅度反弹?是否“回到十年前的水平”? 答:2005年以前,教育部依据1991年颁布的《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试行)》以统计公报形式对外发布小学辍学率。2006年以后,随着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小学辍学率一直稳定控制在1%以内,尤其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全国义务教育工作重点从普及转向巩固和提高,因此教育部不再公布小学年度辍学率。但国家对此问题依然十分重视,在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中对义务教育巩固率提出了明确指标,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也把入学率和巩固率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指标,对各地进行严格监测和督导评估,实行一票否决。 近年来,由于我国义务教育学生在城镇化建设加快的背景下流动性不断增强,流动规模也逐年增大,因此学生个体的流动情况难以及时掌握。2006年以前使用的辍学率计算方法没有考虑到学生大规模流动因素,因此国家层面上的统计已经不再使用这种计算方法,转向通过建立电子学籍系统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就学情况的监控。某些机构和学者虽然就我国小学阶段辍学率问题进行了研究,但是由于他们不掌握义务教育整体情况,套用原有辍学率计算方法,因此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地学生的流失情况,得出的全国辍学率数据也不准确。 事实上,1994年原国家教委发布《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自进入新世纪的10多年来,虽然辍学率随年份会出现一定的波动,但是都没有高于1%的国家控制线,说明我国小学控辍保学的措施是成功的。特别是近年来小学五年巩固率一直比较稳定,因此并不存在小学辍学率回到十年前的问题。但由于我国学生基数较大,辍学问题仍需长期关注。 问:有学者认为,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是导致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您对此有何看法? 答:随着我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农村人口出生率持续降低、农村学龄人口不断下降,各地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布局调整和撤并。总体上,改善了办学条件,优化了教师队伍配置,提高了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但同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幅减少,导致部分学生上学路途变远、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并带来农村寄宿制学校不足、一些城镇学校班额过大等问题。对于部分地方布局调整导致学生辍学的情况,国家一直非常关注。教育部分别于2006年、2009年、2010年印发文件,要求各地避免盲目撤并学校。在认真研究基础上,今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在完成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合理确定县域内教学点、村小学、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保证学生能够就近入学。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村小学和教学点办学条件,保障农村学生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问:教育部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和义务教育相关工作? 答:一是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拟于近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专题部署,从明确保障农村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的政策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科学布局规划、加强督查和引导,把国办要求落到实处,让农村学生能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二是加快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设。尽快建立国家教育信息化平台与省级教育部门对接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构建以居住地学龄人口为基准的义务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加强对学生动向的监管,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就学与流动情况。 三是不断完善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指导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继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农村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和帮扶。 四是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根据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规律,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效率和学校教育吸引力。密切家校联系,发现学生未到学校,第一时间与家长沟通,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记者 宗河) 《中国教育报》2012年11月24日第2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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